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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教融合产教融合的核心是让企业成为重要办学主体,让产业与教育进行深度合作,是院校为提高其人才培养质量而与企业开展的深度合作。分别由7种模式组成,分别是技术受让,技术开发,共建研发机构和实验室,创办经济实体,联合培养人才(大学生实习基地),技术咨询或服务,科技资源的共享。 深化产教融合,宏观层面为解决技工、高技能人才求人倍率居高不下,而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持续增大,人才供需矛盾明显这一问题。微观层面为解决学校“重理论、轻实践”的普遍问题。 推行产教融合至今已有10年,期间陆续出台了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《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》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》等系列文件,为推行产教融合快速发展做出指示。 《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。经国务院同意,发改委现公布《实施方案》,并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《实施方案》公布了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,其中包括: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:天津市、河北省、辽宁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四川省、陕西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。 计划单列市:宁波市、青岛市、深圳市。 《实施方案》明确指出,在既定的目标下,结合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,重点聚焦以下五个方面先行先试。(一)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(二)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(三)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(四)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(五)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,可达到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,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。并会给予“金融+财政+土地+信用”组合式激励。对先行先试、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、建设项目投资、学位(专业)点设置方面予以倾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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